2008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开始。据了解,此次空军招飞分为预选、体检等七个步骤。
2008年,空军在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理工类本科在校学生和军队院校理工、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选拔飞行学员。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16至19岁的应届高中毕业学生。
报名后,首先确定预选对象。我省共设立了9个初检站,11月7日起,将分别在青岛、日照、菏泽、聊城设站,进行初检,合格者发给《招飞准检证》。
第二步是体格检查。
经预选合格的考生,持《招飞准检证》,由县、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全面检测站接受体格检测。
第三步是心理素质检测。
时间与体格检查同步,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检测。
第四步是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心理素质检测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审查。
第五步是文化考试。
高中生招飞对象体格检查、心理素质检测、政治审查合格后,由所在学校组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空军组织的文化二次选拔。
第六步是集中选拔。
空军招飞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北京对全面检测合格招飞对象进行政治、体格、心理素质和文化全面选拔。
第七步是审批录取。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实行提前单独集中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空军招飞局划定,对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且政治、体格、心理素质等方面都优秀的考生实行选拔录取,对未达到录取条件、各项均属合格的边缘或某一单项明显不优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发给《空军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