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空军2007年招飞录取工作日前在北京结束,全国1300余名高中毕业生、100余名普通高校本科在校二年级学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被录取。
空军2007招飞工作招收选拔范围涉及全国7000余所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200余所普通高校本科在校二年级学生、200余所普通高校和48所军队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报名总人数近7万。
据空军招飞局局长隋国胜介绍,高中生飞行学员经4年学习训练合格者,毕业时获大学本科文凭,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并享受国家和军队对飞行员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待遇。从普通高校、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的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双学士飞行员,定为正连职职务等级,授予空军中尉军衔。普通高校本科在校二年级学生入伍后,按照军队飞行院校初级教练机飞行学员标准确定学员津贴,享受航空飞行任务津贴;毕业时按有关规定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参照军队同期毕业的本科飞行学员标准确定职级待遇,并授予相应军衔。
空军自1987年将招收飞行学员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序列后,分别于2000年、2003年、2006年将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本科在校二年级学生纳入选拔范围。截至2007年,空军已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25000余名,大学生飞行学员800余名。
